我国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情况也比较好。汇总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2002年全国财政收入18903.64亿元,比上年增长15.4%,完成预算的104.9%;全国财政支出22053.15亿元,增长16.7%,完成预算的104.5%;全国财政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3149.51亿元。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2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重点报告了2002年中央财政的主要情况。他说,中央财政2002年总收入11026.6亿元,比预算增加380.72亿元。中央财政总支出14123.47亿元,比预算增加379.44亿元。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3096.87亿元,比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赤字数额减少1.28亿元。
金人庆说, 2002年中央预算增收特殊性因素减少,减收因素较多。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各地区、各部门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堵塞收支管理漏洞,使财政收入形势逐步好转,从而保证了全年收入预算的圆满完成。2002年中央财政超收收入381亿元,主要用于增加公路建设支出和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中央财政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同时,集中财力确保重点支出需要。2002年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达到1388亿元,完成预算的161.4%;中央财政用于支援农村生产、农业综合开发、农村扶贫及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方面的支出达到48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中央财政为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范围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45亿元;中央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5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8%。
国债投资项目顺利实施。2002年发行长期建设国债1500亿元,其中1250亿元列入中央预算,250亿元代地方政府发行;资金安排东部地区占31%,中部地区占29%,西部地区占40%。到2002年底,在建国债项目已累计完成总投资的91%。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我国从2002年开始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中央财政因此增加收入126亿元,已按规定全部用于对地方、主要是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深化了“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按照收支脱钩、收缴分离的要求,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海关总署等34个中央部门,率先进行了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中央部门由6个扩大到了38个,试点省份由2个扩大到9个;在15个中央部门又进行了国库集中收入制度改革试点;全国政府采购规模1009.6亿元,比上年增加35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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