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与谎言的较量
曾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的我国第一大商业秘密侵权案,经过4年的审理,终见分晓。广东南海汇泰电机有限公司(下称汇泰公司)起诉江西果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果喜集团)、美国杰恩电机有限公司(下称杰恩公司)等商业秘密侵权一案,在一审判决后已过30天的7月18日终于尘埃落定。判决结果还事情真实面目果喜集团终获清白。此案告诉人们:在与国际市场接轨的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无处不在,应该提高警惕。
一拍即合 祸起萧墙
世界上享有“小行星冠名权”的第一位中国企业家、中国大陆最早的民营企业创始人之一张果喜,1997年7月当选为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当时,美国杰恩公司正有意在中国寻找一家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合作。
7月29日,杰恩公司代表程大卫带着本公司掌握的无齿无刷直流电机生产专利技术专程来到江西余江果喜集团总部,与张果喜洽谈合作。
无齿无刷直流电机生产技术(SABMEM),原先专用于美国宇航和军工产品,在全球民用工业中尚未得到应用。作为一名成熟的企业家,张果喜敏锐地感觉到这是一个很有开发前景的高科技项目因为电机几乎是一切现代机械的心脏,用这种技术开发生产出的第三代电机将有可能在机械制造业引发一场革命。张果喜由此产生了合作的最初冲动。经过进一步洽谈,双方很快在合资合作这一重大问题上取得一致看法,并形成了会谈纪要。
半个月后,张果喜收到程大卫返回美国磋商后发来的传真,言明杰恩公司将果喜集团视为在中国的首选合作伙伴。随即,张果喜以最快的速度组建筹备工作班子,就合作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协商草拟合资合同、公司章程、有关协议等一系列文件。
同年11月中旬,杰恩公司行政首长(相当于中国企业的法人代表)黄崇期博士来到果喜集团总部进行实地考察,并就花费近5个月时间草拟的各项文本进行磋商,很快达成合作意向,确定合资公司内杰恩公司占40%的股份、果喜集团占60%的股份。剩下的程序就差双方正式签署合同文本了。
然而杰恩公司此后却杳无音讯,直到一年之后,“消失”已久的黄崇期博士突然约见张果喜,要求继续合作。张果喜感觉事情蹊跷,即向美方提出质疑,美方当即表示其间未与其他企业合作过。出于对美方的信任,张果喜同意与杰恩公司重新合作。双方在当年圣诞节前签订了正式合作合同。
1999年初,张果喜从美国返回余江后,便紧锣密鼓地进行合资公司的筹备工作。1月就拿到了工商执照,标志着中美合资企业——江西喜泰电机有限公司正式诞生。此后,喜泰公司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研究并开发美方的“实验室技术”。
然而,就在喜泰公司着手准备进行实际生产之际,广东南海公安局于1999年10月分别在深圳和黄山刑拘了喜泰公司总经理和张福兴等3位工程师,并派员于10月15日来喜泰公司强行搜查,要求扣押并带走美方投入合资公司的全套技术资料。
紧接着,北京、广东乃至香港好几家报纸相继刊登大篇幅文章,指责果喜集团与杰恩公司串通盗窃南海汇泰公司极有价值的技术资料,构成刑事犯罪,应受到法律严惩。
此案引起众多媒体的关注,也惊动了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公安部责成南海公安局依照法定权限,将此涉外案件移交上级公安机关——佛山市公安局处理。佛山市公安局经过调查取证及案情分析,界定此案不过是南海汇泰公司合作双方的经济纠纷,而不是刑事案件。2000年1月10日,佛山市公安局解除孙伟阳等4人被刑拘100天的强制性措施,1月17日正式宣布撤案。
惊动高层 震动海外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张果喜原以为这起“刑事案件”撤案后就万事大吉,谁知等待他的是更加令人瞠目的经济纠纷惊世大案。
1999年12月16日,南海汇泰公司正式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果喜集团、杰恩公司等9个被告“恶意相互串通”,盗走原告全部无齿无刷电机技术、样机及经营合同、销售合同、评估报告等,用于生产与原告相同的无齿无刷电机产品和零部件,致使原告的企业彻底瘫痪,巨额投资严重损失,已签订5年期达65亿元人民币的产品销售合同不能履行,无法获取应有的利润12.63亿元人民币。
据此,南海汇泰公司请求法院判令:9个被告共同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需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4亿元第二次庭审汇泰公司又将其变更为1.4亿元。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22日受理此案,并根据原告提出的诉讼保全申请,查封和扣押了果喜集团、喜泰公司的多处财产和技术资料,还查封了果喜集团在三亚投资2亿多元的果喜大酒店。
此案当时曾引起国家领导层的关注,有关领导先后两次批示,要求中央七部委和广东、江西两省主要领导重视此案。最高人民检察院也直接介入调查此案,并实事求是地将该案定性为合资公司双方的经济纠纷。
案件涉及国度之多、诉讼标的之大、案件审理过程之复杂,实属罕见。该案因为涉及美国、加拿大的企业和人员,还引起了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加拿大驻广州总领事馆的关注和介入。自1987年“商业秘密”一说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首次亮相以来,本案的1.4亿元诉讼标的是迄今为止全国最大的。
审理四年 事出有因
从佛山中院受理汇泰公司诉状到审理完结作出判决,跨时近四年。为什么一件民事诉讼案要花这么长时间呢?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原告南海汇泰公司法定代表人关俭文不时改变、增减状告对象和诉讼请求。他的诉状是1999年12月22日递进法院的,过了一段时间没有达到目的,又提出与果喜集团和解。获得同意后2000年3月22日,关俭文即正式向佛山中院提出撤销对果喜集团的诉讼,并请求解除对果喜集团在三亚的果喜大酒店的查封。佛山中院依法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并解除对果喜大酒店的查封。时隔半年,同年9月8日,关俭文突然提出追加美国杰恩公司为该案的被告参加诉讼。2001年2月8日,关俭文又重新提出追加果喜集团作为该案被告继续参加诉讼,承担赔偿责任。如此反复变化,使法院应接不暇,增加了审案难度。
其二,由于原告是当地人,出于对地方保护主义的担忧,加之对本案定性是商业秘密纠纷还是专利纠纷有不同的理解,果喜集团及喜泰公司曾先后三次提出审案管辖权异议,希望变更审理地点和审案法院。直到广东省高院于2001年12月27日裁定维持佛山中院的管辖权,才最终确定审案地点。提出管辖权争议在客观上拉长了案件审理时间。后来的事实证明,果喜集团的这种担忧是多余的,佛山中院对该案的审理认真负责,判决公道合理,体现了公正公平的原则。
其三,最主要原因是案件的复杂性。原告关俭文一纸诉状最终确定的被告有9个之多。为了打赢官司,获得1.4亿元的巨额赔偿,他聘请了多名律师、搜寻举证材料及补充材料共7卷860页。为了应付这场莫须有的“官司”,果喜集团也不得不委托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和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健作为代理人,搜集应诉证据共5卷500余页。为了把这个惊世大案审理清楚并作出正确判决,佛山中院指派在涉及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颇有名气的霍彦杰庭长担任审判长,与另两名审判员及人民陪审员两人(均为从北京请来的专家)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法官们要对所有的举证材料进行分析鉴别、调查复核,然后作出认证。有的复杂的技术问题还要委托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如对原告、被告各自提供的“无齿无刷直流电机”技术资料及样机是否相同、有没有“商业秘密”,就是委托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鉴定中心进行对比分析并作出权威鉴定结论的。霍彦杰审判长事后对记者说:“这是我办过的相对来说比较复杂的案子,光拿到本院审判委员会去审议查阅的当事人提交的各种证据材料和物证就足有两手推车,判决书原先有130多页,后经拼命压缩字距行距,也有99页(按正规计算超过7万字),择其要者还念了近两个小时。”
铁证如山 真相大白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该案原告起诉的是果喜集团等被告窃取了汇泰公司的“商业秘密”。尽管原告对“商业秘密”的内容列举了10多项,但归结起来主要是指“技术资料秘密”和“经营信息秘密”两大项。现经过佛山中院调查鉴别,终于查清了事实真相,作出了审结认定:原告的技术具有秘密性、实用性,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能为原告带来经济效益,应认定为受法律保护的技术信息;而原告请求判令被告侵犯其经营信息的理由依据不充分,不予支持。
汇泰公司拥有的“技术资料秘密”虽然受法律保护,但与喜泰公司的技术没有相同或相似内容。1999年1月12日,果喜集团与杰恩公司正式签定合约,成立了喜泰公司。喜泰公司取得了美方“无齿无刷直流电机”专利技术。后因美方工程师沙力文突然病故,导致其承诺的分批提供系列生产图纸、技术资料等无法兑现,研制计划被搁置。
2000年2月,果喜集团找到了西安微电机研究所,在其参与指导下,喜泰公司研制开发了无槽电机筒型线圈制作方法,无刷无槽电机XWC系列技术等6项电机技术,其中5项经申报获得发明专利。这些技术在案件审理期间被送往佛山中院委托的权威机构,与美方带来并在中国申请了发明专利的技术进行对比鉴定,结论是:无刷电机的工作原理和基本结构属于公知技术,但由于性能要求、外形结构要求不同,设计就可能不同。汇泰公司与喜泰公司分别拥有的技术资料和电机样机在具体结构、性能、工艺上是不同的,应属于各自设计、生产单位的非公知技术(即技术秘密)。
喜泰公司经过精心研制和开发,已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获得多项国家专利。他们生产的各种型号、多种用途的电机,具有效率高、噪音低、过载能力强、控制灵敏、运行平稳、转速选择范围宽、体积小、重量轻等明显优势,是第三代直流电机的代表,小批量生产即引起用户青睐。目前国内销售已遍地开花,国外已开始销往亚洲、欧洲、美洲、澳洲等好几个国家和地区。
关于经营信息秘密,按原告的主张,所指经营信息秘密是合资公司签订的合同、章程、可行性报告等。经法院调查,事实是美国杰恩公司早在1997年7月就与果喜集团洽谈过合作事宜的,并达成了合作意向,草拟了合同、公司章程、可行性报告、专利技术作价入股许可协议书等。美方代表回国后,因种种因素放弃与果喜集团的合作,转而与广东南海汇泉公司合作,双方签定的合资合同、公司章程、可行性报告、专利技术作价入股许可协议书等,全部采用的是果喜集团原先草拟的文本,所不同的只有公司名称及时间、地点等。1998年12月,杰恩公司再度与果喜集团合作成立喜泰公司时,所签各项文件仍然沿用1997年草拟的蓝本。因此,法院对原告此项“商业秘密”不予支持。
尘埃落定 发人深省
2003年6月17日是果喜集团、汇泰公司和美国杰恩公司期盼已久的日子,也是海内外各界关注的日子。
下午3时许,佛山中院审判长霍彦杰庄严宣判:从本案证据看,喜泰公司是美国杰恩公司与果喜集团合作成立的,喜泰公司拥有的技术是基于果喜集团与美方杰恩公司的合作的许可途径取得的。原告虽然享有商业秘密,但喜泰公司在研究制造无齿无刷电机过程中,自行设计产品的生产结构、工艺过程,与原告的商业秘密不同。因此,原告的损失与果喜集团无关,喜泰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原告的商业秘密,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请求判令美国杰恩公司等5个被告侵权,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理由依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原告请求被告赔偿1.4亿元理由依倨不足,本院不予支持。本案案件受理费共计148.7万元,由南海汇泰电机公司承担89.2万元,杰恩电机有限公司承担59.5万元。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佛山中院提交上诉状。
根据这一判决,果喜集团及喜泰公司全面胜诉,不仅不要担负任何赔偿责任,而且连诉讼费也不要出一分钱。对此,辛苦办案4年的委托代理人——江西华星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程新太,当即代表果喜集团对法官的辛勤工作和公正判决表示感谢。而原告的法人代表关俭文听完判决后,先是对法官辛勤工作表示感谢,然后对判决结果进行了一番辩解,至于要不要上诉则不敢肯定,说是要回去研究后再确定。
至7月18日,30天上诉期限已过,汇泰公司与杰恩公司均未提出上诉,我国商业秘密侵权第一大案终于划上了句号。然而,此案给涉案各方、社会各界留下的教训和启示却耐人寻味。
回想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果喜集团董事长张果喜深有感触地说:“四年来频繁应诉,牵扯了我大量的精力,也浪费了不少财力。随着我国高科技企业逐渐兴起,并逐渐融入国际经济一体化,企业界和企业家急需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首先要自己做到不侵犯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同时也应懂得怎样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产权不被侵犯;今后再遇到类似情况,就应多侧面、多渠道去了解、调查、咨询。如果合作方已存在侵权行为,就应避免与其合作,否则将要承担法律连带责任。”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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